老舍先生的小说《我这一辈子》我虽然断断续续地读过,但印象非常深刻。老舍是我非常喜爱的作家之一,尤其是喜欢他那通晓流畅、形象生动的语言风格。我想不光是我,凡是读过老舍作品的人,都会有这样的感觉:越是大家,行文越朴实,“惟大英雄能本色,是真名士自风流”,而越是半瓶醋,便越好粉饰卖弄,哗众取宠。
历史上有一个笑话,说有个书呆子,晚上被臭虫咬了,竟对妻子说:“贤妻,迅燃玉灯,丈夫为毒虫所袭。”妻子莫名其妙,以为他在说梦话,便置之不理,书呆子后来实在熬不住,不得不改变方式说:“老婆子,快点灯,我叫臭虫咬坏了。”早一点儿说老实话,不是可以少挨一会儿咬吗?虽然是一则笑话,但它隐含的道理是比较深刻的。写文章也是这个道理,明明几句浅显的话就能够表达出明确的意思,为什么偏偏要故弄玄虚呢?
也许有人会说:“言之无文,行而不远”。写文章就要有文采,再则说了,文无定法,怎么写是我的语言习惯,难道说整齐划一那就是好吗?这些话都很有道理,但不能忽略一个基本事实。文章是写给别人看的,其主要目的,还是为了让人看懂。所谓的“文”,要文得自然,文质并重,在“辞达而已矣”的原则下饰其词才是,华饰过甚,难免以辞害义;至于说运用多种笔法写作当然也是无可厚非,只要不“周诰殷盘,佶屈聱牙”,不违反语法,但也无妨。老老实实地循规蹈矩,是一式,俏皮奔突地不拘一格,也是一招,关键的问题是你是否为读者着想,而竭力将话写得得体,清爽而雅驯。可想而知,你绞尽脑汁,费了不少劲儿,谁也看不懂,自然就有违初衷了。
在现实生活中,确实有那样一些人,写文章总愿意用一些费解生僻的词句,抑或说喜欢使用一些赶时髦的新词。为了满足实际需要创造出一些新词还是非常必要的,它是丰富语言词汇的一个重要途径。可是有些“新生词”意义不明确,不为交际所需要,不为广大读者所接受,这样的词汇实际上是“生造词”,应该是词语规范化的对象,举例说,如“春风吹拂,阳光照耀,处处流光喷射,一片辉煌。”其中的“流光”究竟是什么意思?即使你学富五车,也是难以理解的。类似这样的“生造词”,无疑是词汇中的赘疣,为了语言的纯洁和健康,必须予以割除。
喜欢这样遣词造句的人或许会说,难道一眼见明就是好文章吗?先生此言差矣?单刀直入、开宗明义是写文章的一种艺术,含蓄暗示、藏而不露当然也是写文章的一种艺术。问题是不管用哪种方式,文章都应该为主题服务,如果离开读者的接受能力去追求含蓄,势必让人如坠五里雾中。鲁迅先生曾引用过两句怪诗:“媳钗俏矣儿书废,哥罐闻焉嫂棒伤”,以讽刺那些写文章故弄玄虚,拿一些朦胧的文字让人家去猜谜。那就不叫“含蓄”而叫“晦涩”了。亏得鲁迅先生给我们解开了这个谜底:上联原来是“是儿妇折花为钗,虽然俏丽,但恐儿子因而废读;下联较费解,是他的哥哥折了花来,没有花瓶,就插在瓦罐里,以嗅花香,他嫂嫂为防微杜渐起见,竟用棒子连花和罐一起打坏了。”可以想象,倘若我们文章作者都用这种笔法去写作,不是存心让人看不明白是什么。
记不得是哪位哲人说的了,大意是,我们写文章,要靠真理吃饭,不靠词藻取胜,真理是朴素的,华丽的词藻堆砌得过多,不仅丝毫不会使文章增色,甚至会适得其反。
行文至此,猛然感悟到,我是否也有些卖弄之嫌呢? |